全球微头条丨深圳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公共场所“爱心妈妈小屋”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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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南方工报消息,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总工会印发《关于大力推进2023年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建设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推进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、工业园区、商务楼宇等场所开展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建设。
《通知》明确,加大医疗卫生系统、重大工程项目等公共场所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建设力度,在设有儿童保健或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单位、妇幼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,机场、车站、港口、高速服务区等交通枢纽,购物中心、商务楼宇、政务服务中心、营业网点、儿童游乐场等重点领域,根据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与社会服务对象共用原则,大力推进公共场所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建设。同时,发挥工会资源优势,在工人文化宫、职工服务中心(站、点)、职工之家等服务场所配套建设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。
《通知》要求,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均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的铭牌,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。制定使用管理制度,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,每天进行清洁打扫,同时,对于使用人员应实施登记制度。专项建设经费由主办、承办单位一次性拨付到位;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铭牌按照深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统一设计标准制作。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可通过定期举办“妈妈课堂”学习活动,帮助女职工们增加备孕期、怀孕期和哺乳期等有关生理和心理知识。提倡有条件的企业、楼宇将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对社会开放。
据了解,对审核通过的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示范点,深圳市总工会将下拨一次性建设经费5000元。经推荐选树为广东省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”示范点,省总工会将下拨10000元建设经费。(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马大为 通讯员深工宣)